当公司破产且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,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破产清算:公司应进行破产清算,按照清偿顺序偿还债务。清偿顺序一般如下:首先支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、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以及基本养老、医疗保险费用等;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;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。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,将按照比例分配。
追究主办单位的偿债责任:如果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或不实,其主办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偿债责任。具体而言,如果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,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;如果企业注册资金不实,开办单位应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。
民事责任:在某些情况下,如果法人代表是公司的,并且存在滥用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、逃避债务等行为,导致公司破产,他们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。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责任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。如果公司破产,法人代表的具体责任将取决于相关和实际情况。
综上所述,公司破产乃合法的债务处理途径,旨在公正、合理地解决债权债务纠纷。